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交强险可赔付的限额其实并不如大家所想的那么大,对于保险公司赔付的时候,不仅需要结合事故发生后,实际定损额度,还需要确定事故发生后双方各应当承担的责任。若是事故双方的承担责任各是百分之五十,那么,对于保险事故已经造成对方的损失,保险公司也只会赔付各项赔偿项目中最高限额的百分之五十,剩余部分由投保认或事故责任方继续承担。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4.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5.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6.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7.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伤残赔偿金的计算中,并不是所有的损害赔偿都按照20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收入来计算的,若是伤残的等级较低么也会按比例减免损害赔偿金的数额。